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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主要变化对比
发布日期:2018-03-27 字号:[ ]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主要变化对比

教育部24号令(旧)

教育部43号令(新)

章节与条数

共六章,二十六条

共六章,二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对比

1.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1.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依据《高等教育法》有关法律法规

2.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2.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3.高等学校应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提出:高等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职业能力,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对比

1.五项工作要求,具体地表述了工作目的、工作方法论等方面的要求

1.不再分条陈述,提出了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

2.八项工作职责,围绕学生展开

2.九项工作职责,包括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对比

1.高等学校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辅导员配备以专为主,专兼结合,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

1.无“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这一表述。具体阐释了专职辅导员的含义,提出高等学校应参照专任教师聘任的待遇和保障,与专职辅导员建立人事聘用关系。高等学校可以从优秀专任教师、管理人员、研究生中选聘一定数量的兼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的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的三分之一核定

2.辅导员的选聘标准分为三条:政治和纪律方面的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2.五条辅导员基本条件: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坚定理想信念、强调思政教育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政教育工作实务和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强调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也注重教育引导能力,研究调查能力

3.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3.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要求高等学校鼓励新入职教师以多种形式参与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第四章(培养与发展)对比

1.高等学校应结合实际,按各校统一的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1.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更加注重考查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落实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

2. 高等学校可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

2.高等学校应当制定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办法,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管理岗位等级

3. 辅导员的培养应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

3.辅导员培训应当纳入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和干部培训整体规划,无“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这一表述;建立国家、省级和高等学校   ,教育部开展国家级示范培训,省级教育部门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高校负责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确保每名专职辅导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6学时的校级培训,每5年参加一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4.高等学校应把辅导员队伍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选派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

4.删除此条

5.高等学校要积极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国内国际交流、考察和进修深造。支持辅导员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攻读相关专业学位,鼓励和支持专职辅导员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专门人

5.在辅导员进修深造方面,新提出了要创造条件支持辅导员到地方党政机关、企业、基层挂职锻炼,支持辅导员结合思政教育实践和思政教育学科发展开展研究,高等学校要鼓励辅导员承担思政理论相关课程教学工作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对比

1. 高等学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高等学校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在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

设同等重要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

1.“双重领导”改述为“双重管理”。删去“统筹规划统一领导”这一表述

2.各高等学校要制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健全辅导员队伍的考核体系。对辅导员的考核应由组织人事

部门、学生工作部门、院(系)和学生共同参与。考核结果要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

2.强调要根据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制定考核办法。考核评价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组织人事部门、学生工作部门、院(系)和学生共同参与。

3. 教育部设立“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定期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

3.教育部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中对高校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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